朋友不停的埋怨我,怎么会给这样的人介绍工作,言语间的不满,无疑是说,我让他帮忙找了这个工作,事情现在弄成这样,他在那个公司老板面前已经颜面尽失。听着他愤愤的挂断电话,我就知道,以后这个朋友算是没了,更别说再找他帮忙给那对夫妻介绍工作了。
我已经来不及关心,这份或许叫友谊的东西还是否能完整的存在,也无心去跟这位朋友道歉,我只想知道他怎么样?我只想弄清楚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。我在潜意识里竟然多了份对他的信任,我告诉自己,也许这是个误会。
我请了假,急忙的赶回家,跑上楼,去敲那扇门,可是良久,都没人来开门。我有点失落,我想也许女的已经赶去公共安全专家局了。
我无力的靠在那里,望着隔壁我的门,突然伤感起来。我看到了我门框上贴着一张纸条,我跑过去,撕下来,是女的给我留的言。上面没说什么事,只是留下了一个派出所的地址。我来不及多想,便赶去了那个派出所。
赶到那里的时候,我看到两个民警正在对女的训话,女的低着头,忍住抽泣,耸动的肩膀似乎在极度的压抑着将要哭出来的声音。旁边还坐着一个中年妇女。那个中年妇女频频的皱着眉头,尽量的让身子往一边靠,唯恐女人那身有点破旧的衣服玷染她。我冲过去,拉住女的胳膊问道:到底出了什么事?
两个民警先是打量了我一番,沉吟了半响,然后口气缓和的问道:你是?我没看他们一眼,自顾的说:我是**晚报的记者,她是我的朋友,我想来找她了解一下情况。
两个民警互相看了一眼,半信半疑,但是有似乎不敢冒险,于是姿态便低了下来,不再大声的吼着对女人训话,对我也客气的套起交情来。
我把女人拉到一边,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,她老公在哪里?女人看着我,还没开口,眼泪就刷的掉了下来,我安慰她不要哭,先把事情跟我说清楚,我们再想办法。
原来事情是这样的,今天上午,他老公去为公司的一个客户送资料,在公共汽车站等车的时候,正巧遇到“飞车party”抢劫正在等车的一个妇女的包。妇女拼命拉住自己的包哭喊,却没有一个人去管,正在双方你争我夺,僵持不下的时候,他看到了,想都没想,就冲过去,帮妇女夺包。无论贼人怎么打他,甚至拿出了刀子,可是他还是拉住包不放手,这时候执勤民警赶来,飞车party便逃窜了。
本来事情就这么简单,可是当民警赶来的时候,看着他也在夺包,以为他是抢劫犯的同伙,就问那个被抢的妇女,认不认识这个男的,妇女一口咬定不认识,并且还强调:她也不知道这个男的是飞车party同伙,还是另一伙抢劫犯,反正跑上来就夺她的包。民警二话不说,就带走了男人。
由于男人着急给客户送资料,所以再怎么解释都没有,挨了匪徒的打也就罢了,竟然还被民警猛揍一顿,让他老实交待。他怕耽误公司交待的任务,只好报出了公司的名字,
本想着这样只是可以赶紧让公司派人来把资料及时转交给客户,没想到,公司一听,立马不承认他是本单位的人,也就是说他立马就被开除了。
民警通知了他的老婆,他老婆一来,就被定性为:抢劫犯家属。不停的被训话,还让她交待问题。她吓得不知道说什么,脑袋一片空白,要是我不来,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?
听完她的叙述,我一股无名火就上来了。我转身到那位妇女旁边:请问,你就是受害人?我想采访一下您,这是我的工作证件。妇女愣了,不知所措的看着我,我不理会她的莫名其妙,继续问道:请你详细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况,你为什么就认定这个帮你夺包的人也是抢劫犯,为什么你就不能认为他是来帮你从匪徒手上夺回包的人呢?
妇女,看了看我,又看了看民警,慢吞吞的,结结巴巴的说:怎么可能有那么好的人?这年头,谁还爱管闲事啊?难道他不怕死?他要是真帮我,那他不是傻子就是精神有问题。police听着,也频频点头,似乎她说的才是一个正常的人所应该做的。
看着他们理所当然然的表情,我愤怒了,我大吼起来:他如果是抢劫犯的同伙,为什么抢劫犯打他?他如果也想抢你东西,为什么police来了不跑?在police来之前那会,他完全可以抢了你东西就跑?你东西少了么?他打你了么?有目击证人可以证明他也是在抢你包么?你们pol.ice有什么证据证明他就是抢劫犯?是因为他没有这个城市的户口?还是因为他穿着不够华丽?一个冒着生命危险帮你忙
(十三)
pol.ice可以抓错你,法律可以错判你,可是你要想去纠正这个错误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
抓错你,可以只是因为怀疑你,就能给你戴个嫌疑犯的帽子;疑罪从无在很多时候只是法律条文里的一句话而已,现实中能真正贯彻实施的屈指可数。判错你,可以有一万个
理由归咎于司法的不健全,可是没有人会为你你受到的不公待遇负责,提起国家赔偿,也只是说说而已,又有那个人能真的得到过这样的道歉形式?!
我知道,要给他洗清罪名,我必须全力以赴,我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是无辜的,他是好人,他当时是想去帮助那个妇女。
尽管,现在妇女含糊其辞,以把自己搞糊涂了,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到底是不是来帮自己的等等理由来推脱,不想面对自己遇到好人,反咬一口的事实。police也以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他是抢劫犯,但是事关他出现在事发现场,并与此事有关联为由,不能彻彻底底的还他一个清白。
我知道,要靠抓住当时的那两个抢劫犯来为他洗脱不白之冤可能性微乎其微,我只能想办法找其他证据。我利用自己是记者的身份,想尽办法,找到了当时事发现场的2个目击证人,是一个报亭的老头和一个推着车买水果的妇女。他们都说当时那男的的确是去帮被抢的妇女夺包,不是抢劫犯。可是当我想要他们陪我去趟派出所跟pol.ice证明一下的时候,他们却死活都不肯。说不想多管闲事,怕惹一身臊。在我苦苦哀求无果的情况下,我不得不耍了点小手段,与其说是手段,不如说是无奈之举。
我说我是记者,现在要对那天发生的事件,写篇评论。广州街头一妇女被抢,好心人施救,反被诬赖是歹徒,旁观者无人肯出头!我还故意说:你们俩我也会以匿名形式将你们事不关己的态度写进去的,不知道你们的孩子看了,会有何感想。
看着两人有点迟疑,我又说,如果你们肯证明,我当然也会在文章中把你们伸张正义,深明大义的善良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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